为认真落实大连市2008年新农村建设实事,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大连保监局会同大连市农委、财政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在对人保大连分公司拟定的《大连市政策性农业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条款》、《大连市政策性农业塑料大棚财产保险条款》和《大连市政策性农业苹果树灾害保险条款》进行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后,正式发文实施。此试点项目的开展将促使我市农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有利于保险业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