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保监复[2008]59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大连分公司瓦房店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请示》(泰康连发[2008]00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瓦房店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瓦房店市文兰办事处长兴花园3栋变更为瓦房店市文兰办事处西长春路一段52号。
二、你公司收到此批复后,须于10个工作日内持原《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发事宜,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