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我局决定注销大连永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A210118LNDL)、大连三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A210104LNDL)、大连德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A210126LNDL)3家机构的《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