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号)
依据《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保监发[2005]41号),现将福建省(除厦门外)首批取得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名录通告如下:
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以上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可以作为福建省(除厦门外)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证件和保险营销员展业证年度审核,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的有效依据。认证有效期至2010年1月31日。
福建保监局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