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中文 
     网站首页>>隐藏>>首  页
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福建保险业单位名录的通知
  2008-08-01

   

 闽保监发〔2008〕78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各外资保险机构福州代表处,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福建省保险学会:

  根据保监会《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保险业单位名录的通知》(保监厅函〔2008〕227号)要求和省经普办相关部署,我局决定在辖内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名录清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此次清查工作的主要对象是:辖内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地市级中心支公司、县级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各外资保险机构福州代表处、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福建省保险学会。清查对象的统计时点为2008年7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主体、各外资保险机构福州代表处、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福建省保险学会应于2008年8月8日前,将基本名录表以EXCEL文件格式报送至我局。其中,各外资保险机构福州代表处填报格式参见《外资代表处名录表》(附件1),其余机构填报格式参见《保险公司及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名录表》(附件2)。相关表格电子版可登录福建保监局网站首页“公告通知”栏目下载(网址为:www.circ.gov.cn/fujian)。

  三、相关要求

  机构名录清查工作是经济普查的重要基础工作,各保险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指定相应的负责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做好下辖机构名录清查的组织填报工作,确保机构名录清查数据准确无误、不遗不漏。此外,请各保险机构于8月1日前将《保险公司经济普查机构名录清查工作相关人员名单》(附件3)传真至我局。各保险机构在清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附件:1.外资代表处名录表

          2.保险公司及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名录表

          3.保险公司经济普查机构名录清查工作相关人员名单

   

  联 系 人:王音郑文杰

  联系电话:87807528、87830396

  邮箱:yin_wang@circ.gov.cn

          Wenjie_zheng@circ.gov.cn

  传真:87871592

   

   

                                                                               二○○八年八月一日

     附件下载:附件1、2    附件3

   
】【打印】【关闭
 
站内搜索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6、21、22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71590
版权所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05047276号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