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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稻种植保险试点扩大到10个县
  2008-05-08

     经省政府批准,2008年我省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试点由原来的两个县(浦城、宁化),扩大到10个种粮大县(市),分别是:浦城县、建瓯市、建阳市、邵武市、宁化县、尤溪县、永安市、武平县、长汀县、上杭县。日前,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和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联合下文,为确保10个试点县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要求。

     今年扩大的10个种粮大县的水稻种植保险,承担因寒害、干旱、暴雨、洪涝、大风、冰雹、滑坡、泥石流,造成保险水稻的死亡、灭失或绝收的赔偿责任。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财政补贴保费的70%,公司优惠10%,水稻种植户承担20%。每亩水稻保额为250元,每亩保费10元,农户承担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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