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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2008-05-15

  闽保监复〔2008〕432号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核批准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核准上述机构兼业代理下列险种:机动车辆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请持本批复向福建保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于领取许可证后20日内在福建保监局指定报纸上进行公告。并依据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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