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保监复〔2008〕1070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下属福州中心支公司变更地址的请示》(平保产闽分发 [2008]11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从福州市鼓楼区东街43号新都会财经广场7楼变更至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31号福州时代金典大厦第三层北面区域及第四整层。场所变更后,原址不得保留营业网点。
请持本批复及该中心支公司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两个月内到福建保监局换领新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于领取许可证后20日内在福建保监局指定报纸上进行公告。并依照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