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保监复〔2008〕1071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下属莆田中心支公司仙游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请示》(平保产闽分发 [2008]10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仙游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从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街825大街税务宿舍底层第四间变更至仙游县鲤南镇城南新区A4三号地(西起)4、5、6号第一、第二层。场所变更后,原址不得保留营业网点。
请持本批复及该营销服务部原《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在两个月内到福建保监局换领新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于领取许可证后20日内在福建保监局指定报纸上进行公告。并依照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