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中文 
     网站首页>>隐藏>>行政许可
关于核准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2008-11-21

  闽保监复〔2008〕1072号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你单位《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深平银泉发[2008]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核准你单位兼业代理下列险种:中国保监会批准和允许销售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请持本批复向福建保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于领取许可证后20日内在福建保监局指定报纸上进行公告。并依照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打印】【关闭
 
关于核准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2008-11-28
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仙游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2008-11-28
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2008-11-28
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平潭营销服务部撤销的批复 2008-11-26
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2008-11-25
站内搜索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6、21、22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71590
版权所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05047276号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