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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甘肃省分行代理保险业务实行“四统一”
  2008-09-19

  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认真贯彻落实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的有关要求,对代理保险业务实行“四统一”政策,即统一市场准入,统一产品定价、统一收入结算、统一代销产品。统一市场准入指省分行负责选择合作对象,进行合作谈判并签订合作协议。统一产品定价指省分行统一与各保险公司确定主要代销产品的手续费。统一收入结算指省分行统一和各家保险公司结算代理寿险手续费,再根据各行实际业务量进行分配和下划。统一代理产品指省分行综合分析客户需求情况,各保险公司的产品结构、收益水平、风险状况,统一甄选出适合柜面销售的产品,统一安排在网点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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