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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保险监管报表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7-05-28

驻粤各保险公司:  

     为了在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保证日常统计分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决定对原有季度监管报表进行调整,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监管月报表。原保险监管报表体系中的《县域保险指标表》由每季度报送改为每月报送,报送时间为每月12日前报送上月数据,相关数据仅需填报到地市一级,不用填报县域数据。季度报表报送时间和内容不变。

  二、各保险公司要严格把关,及时、真实、完整地报送相关报表数据。我局将对各公司保险监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本次报表报送调整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以上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陈敏、杨波

  联系电话:020-38361286 38361265

  电子邮箱:Bo_yang@circ.gov.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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