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保监发[2007]228号
驻粤各保险机构:
为完善保险统计管理制度,规范我省保险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保险机构上报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我局制定了《广东保险业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现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保险业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