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      中文 
     网站首页>>隐藏>>首  页
关于做好应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8-06-17

桂保监发〔2008〕83号

   

广西辖内各区级保险公司:

  我区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省区,尤其以洪涝、台风等灾害最为严重。今年以来,继年初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之后,5月上旬我区部分地区又先后发生了洪涝灾害,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区气候特征总体上复杂多变,发生洪涝、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增大,防灾减灾形势十分严峻。为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服务于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现就保险业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重大自然灾害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深刻汲取年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教训,高度重视保险防灾理赔服务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做好灾害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特别是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防灾理赔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我区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各保险公司要根据本公司实际,成立专门的防灾理赔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一把手任组长,建立健全防灾理赔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要根据年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机制运行的情况,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处置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我局报送保险业抗灾理赔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三、完善措施,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各保险公司要树立“防重于治”的灾害处置理念,根据承保业务的具体情况和已建立的客户防灾防损档案,科学制定和完善防灾防损工作预案和措施,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提升以预防、检查为重点的专业化保险服务水平。对大型承保项目或高风险标的要实行个案管理,提前介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指导,实现防线前移,做好突发灾害事故的防范准备,尽可能地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强化指导,做好保险理赔服务。灾害发生后,各保险公司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要求,认真部署和督促落实理赔服务措施,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建立绿色理赔通道,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受灾客户及时拿到保险赔款。各区级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受灾地区保险分支机构的指导,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倾斜,优先保证受灾地区保险分支机构的抢险救灾和查勘理赔工作,切实提高灾区保险查勘理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协调,争取有关单位支持。各保险公司要加强与气象、水文、防汛等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获取台风、暴雨和洪水等灾害预警信息,掌握天气、雨情、水情变化情况,提高防治工作的预见性和效果,促进保险防灾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实现由应对风险向管理风险转变。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报告保险业参与抗灾救灾的有关情况,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保险业更大的支持。

  六、加强宣传,树立保险行业形象。灾害发生后,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宣传保险业抗灾救灾和保险理赔进展情况,宣传保险业在抗灾理赔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扩大保险行业的影响,提升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和保险行业的良好形象。各保险行业协会要注意收集汇总当地保险业抗灾理赔信息,以文件、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宣传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作用,提升各级党政机关和行政管理部门运用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

  七、及时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重大自然灾害是对保险业的严峻挑战和考验。大灾之后各保险公司要及时进行总结,认真查找防灾防损、查勘理赔、应急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修订完善大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保险业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要做好对风险管理、查勘理赔人员的培训,注重培养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长效机制。

  八、加强监管,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我局将加强对各保险公司防灾防损和保险理赔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适时组织人员抽查和评估各保险公司防灾理赔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大灾中发生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的,我局将坚决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为确保今年防灾理赔工作的有效部署和落实,请各保险公司将本单位防灾理赔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和具体工作方案,于6月13日前报广西保监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打印】【关闭
 
站内搜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17层 邮编:530028 电话:(0771)5536636
版权所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05047276号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