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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应对近期严重洪涝灾害的紧急通知
  2008-06-13

  桂保监发〔2008〕93号

   

广西辖内各区级财产保险公司:

  近期,我区大部分地区遭遇强降雨袭击,部分地区出现了严重洪涝灾害,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为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保障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现就做好保险业应对洪涝灾害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抗灾理赔工作。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近期洪涝灾害的严重性和抗灾理赔工作的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应对洪涝灾害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把抗灾救灾和保险理赔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切实抓紧抓好。目前我局已启动了广西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广西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本公司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公司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抗灾理赔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切实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协调公司查勘理赔资源,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要求,认真部署和督促落实理赔服务措施,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建立绿色理赔通道,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受灾客户及时拿到保险赔款。各保险公司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报案电话畅通,保证人员及时到位;要加强对基层公司重大灾情赔案处理工作的指导,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大灾保险理赔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对因理赔服务不到位而被投诉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局将追究有关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协助地方政府抢险救灾。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报告保险业抗灾救灾和保险理赔情况,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抢险救灾工作,帮助当地政府和受灾群众排忧解难。要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汛情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和水情的变化,对保险财产的灾情隐患进行排查,并协助受灾保户及时转移处置受灾财产,避免保险财产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切实发挥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优势。

  四、及时报送保险理赔信息。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建立洪灾保险理赔信息及重大事项与主要工作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公司洪灾保险理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报送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郑明

  联系电话:5529131

  传真:5536666

   

  附件:广西洪涝灾害保险理赔情况统计表.doc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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