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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农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2008-05-05

  桂保监复〔2008〕188号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广西农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广西农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辖区。

  四、公司住所:南宁市民族大道32号凤城饭店8302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朱晓明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核准陈绍权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八、你公司须持《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九、你公司应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缴存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缴存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后10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我局备案。

  十、你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陆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查询。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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