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保监复〔2008〕40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公司通挽镇营销服务部等机构的请示》(国寿人险桂报〔2008〕10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公司通挽镇营销服务部等六个营销服务部 ,其名称及住所详见附件。
二、批准以上六个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五)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你公司须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以上营销服务部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附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新设立机构情况表.doc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