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保监人身险〔2008〕23号
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平塘支公司搬迁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黔发〔2007〕5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平塘支公司由原址“平塘县平湖镇中山路50号”变更为新址“平塘县平湖镇外环路3号”。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持旧证到我局更换《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