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国寿财险黔发〔2008〕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中心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