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保监发〔2008〕53号
省内各保险公司:
现将《关于做好2008年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及奥运期间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08〕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08年度信息安全自查工作
(一)辖区内各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总公司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2008年信息系统安全自查工作;
(二)辖区内实行数据省级集中的公司,还应重点对服务器的保护或加密手段、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措施、系统开发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测试等方面进行自查;
(三)辖区内使用个性化互联网网站的公司,还应重点对WEB网站的设计、配置和管理的安全标准进行自查;
(四)各公司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信息安全检查自查工作报告》,于6月20日前报送我局。
二、全力保障奥运会期间网络与系统安全运行
各公司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全力保障奥运会期间网络与系统安全运行,加强与我局沟通,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奥运会期间,如因营业场所变更需移动网络连接设备、服务器、终端的,需事前做好预案,保证移动前后网络和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请各公司填写《保险信息安全责任人联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8年6月6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统计研究处 谢庆国
联系电话:68512017
传真:68510255
附件1:《关于做好2008年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及奥运期间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附件2:《保险信息安全责任人联系表》
二○○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