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保监复〔2008〕39号
中铁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铁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中铁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二、核准海南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海南省行政辖区。
三、核定海南分公司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帝豪大厦906室。
四、海南分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为准。
五、核准陈峰的中铁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六、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及《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海南分公司在领取执照后方可营业。
七、你公司应在领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后20日内在《海南日报》按《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1号)第二十四条的要求予以公告,并将公告复印件报我局办公室。
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二○○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