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保监公告【2007】6号
近日,河北保监局发现有人以“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名义成立“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顺平营销服务部”,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经营活动。经查,“河北省正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顺平营销服务部”属于未经保险监管机关许可的非法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者经纪业务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之规定,河北保监局决定对该机构予以取缔。各保险机构不得与其建立保险代理业务关系;已经与其建立保险代理业务关系的要立即解除并尽快清理债权债务和各种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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