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生商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安新分公司等三家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中资保险中介机构设立审批流程的通知》(保监发【2004】100号),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河北民生商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安新分公司、徐水分公司、涿州分公司设立。
二、分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在你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内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三、分公司营业地址:
河北民生商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安新分公司:安新县工业路北25号;
河北民生商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徐水县城内大街34号;
河北民生商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涿州市华阳路188号。
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核准裴惠英的河北民生商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安新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核准王炜的河北民生商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核准刘伟的河北民生商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五、请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河北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此复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