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分公司营业职场的请示》(天保冀[2008]63号)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和《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营业地址由“石家庄市广安大街中段10号副1号美东国际”迁至“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
二、迁址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河北保监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此复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