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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安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2008-04-28

                   关于黑龙江安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哈尔滨孚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葛广林:

     你们提交的有关黑龙江安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黑龙江安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黑龙江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东安名苑8-13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马皖辉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朱伟军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黑龙江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自开业之日起10内在保监局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八、你公司应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内,按《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缴存营业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九、你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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