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保监产险〔2008〕62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营业部开业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8]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营业部开业。
二、核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营业部地址为潜江市江汉油田广华大道小康路6号(视博大楼一楼),经营区域为潜江市行政辖区。
三、该营业部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四、该营业部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及业务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五、该营业部应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