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保监寿险〔2008〕69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鄂人保寿险发[2008]33号)、《关于申请对张忠东同志进行高管人员资格审查的请示》(鄂人保寿险发[2008]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机构营业地址为恩施市施州大道48号,经营区域为恩施州行政辖区。
三、核准张忠东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四、该机构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五、该机构开业后,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及业务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六、该机构应持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