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保监寿险〔2008〕129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洪山营销服务部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太平寿鄂〔2008〕109号)、《关于申请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宜都营销服务部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太平寿鄂〔2008〕1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洪山营销服务部、宜昌中心支公司宜都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上述营销服务部地址分别为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86号、宜都市城乡路15号,经营区域分别为武汉市、宜都市行政辖区。
三、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单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四、你分公司要加强对上述营销服务部所辖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及管理,不得与没有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个人代理人签订保险代理合同。
五、上述营销服务部应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