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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实施湖南保险业抗冰救灾一级响应程序的通知
  2008-03-10

湘保监办发〔2008〕22号

关于终止实施湖南保险业

抗冰救灾一级响应程序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在湘一级分公司:

    目前,我省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各项工作已由应急抢险转入全面恢复重建、总结反思阶段。根据保监会统一部署和安排,经湖南保监局应急指挥中心研究,现就保险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3月10日起,终止实施湖南保险业抗冰救灾一级响应程序,解散应急指挥中心,取消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根据统计分析和总结反思工作的需要,从3月10日起,保险赔款数据由日报告制度改为周报告制度。请各公司务必于每周三下午5∶00前将《湖南保险业应对雨雪冰冻极端天气情况统计报表》报送保监局办公室。同时,要注意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剔除与本次灾害无直接关系的赔款数,尤其是灾后的机动车赔案。

    三、在善始善终做好抗灾理赔、灾后重建工作的基础上,各公司要全面总结这次抗冰救灾工作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和保险理赔制度。同时,反思自身在防灾防损方面的不足之处,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并于3月18日前报送保监局办公室。

    四、请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将赔款数据统计报表及总结反思材料报送保监局办公室,联系人:莫勇光,电话(传真):2327527,电子邮件地址:circ0731@126.com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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