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保监办发〔2008〕21号
关于做好2008年“3.15”期间
系列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在湘一级分公司(含筹)、中国信保长沙营业管理部、各保险中介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响应这一主题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保险知识,提升服务水平,现就做好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努力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3.15”宣传活动对服务保险消费者、提升行业影响力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3.15”宣传方案。要以弘扬抗冰精神和学习宣传熊大勇烈士英雄事迹为重点,着力宣传保险业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要以突出宣传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大好形势为重点,客观推介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为实现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周密组织,积极组织好“3.15”主题实践活动。要围绕“消费与责任”的主题,在“3.15”期间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服务。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进一步掀起向熊大勇烈士学习热潮。各单位要把学习烈士的先进事迹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弘扬抗冰精神、行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灾后重建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全力做好各项保险理赔服务。
(二)加强保险消费者风险教育,推广投保提示制度。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开展保险单证防伪宣传,向社会公众提供电话、网络等单证防伪查询服务,提高社会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积极开展保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开展创建保险县区、乡镇、社区的示范活动,普及保险知识,增强社会公众保险意识,引导和激发保险消费。
(四)全面回访受灾客户,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各保险机构要在“3.15”期间对受灾企业和群众实行100%回访,特别是要广泛听取已理赔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反思理赔服务工作中的差距,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五)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3月15日,各级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抽出专门时间直接听取客户意见,对客户提出的信访投诉等问题现场解决,提升保险行业的诚信形象。
三、加强协作,努力开办好“保险周刊”专版报道工作。继续与《保险周刊》栏目合作,开展以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为主旨的“保险周刊”专版报道工作,全系统要积极参与,相互配合,认真策划、组织、落实好“保险周刊”的各类活动,充分展示保险行业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四、各保险行业协会要站在行业的高度,整合资源,整体策划,确保宣传活动做出影响、做出声势;要加强向当地党政部门的请示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采用专栏、专刊、专题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3.15”系列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五、各单位应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本系统本单位“3.15”宣传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报送到保监局办公室。(联系人:莫勇光;电话及传真:2327527;电子邮箱:myguang@126.com)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