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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主席在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调研
  2008-09-09

  规范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 切实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吴定富主席在安华农险吉林中心支公司调研

  9月6日,吴定富主席在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调研时强调,保险业必须充分发挥行业的自身优势和保险的功能,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高质量地做好理赔等各项服务,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国家对保险业的重视和信任,也是保险业服务“三农”和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有利于减少灾害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稳定和保障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通过保险机制发挥财政支持政策的杠杆效应,不仅能够使广大农民切实享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惠农政策带来的效益,还将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为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此外,随着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保险业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也将提高。

  针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问题,吴主席指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一定要坚持规范管理和诚信经营,以实际行动赢得农民的信任。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要做到“五公开”,即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针对业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注意总结经验,从健全制度入手,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执行力,切实加强内控建设。此外,要依法严肃查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中的误导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在农村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农民的风险和保险意识。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时要量力而行,在各方面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稳妥推进。

  吴主席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保险公司在积极做好防灾防损、帮助农民提高抗御风险能力的同时,应简化理赔程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丰富服务手段,为农民提供更加方便和快捷的服务。在推进体制创新方面,保险业要继续探索与政府联办、为政府代办等多种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逐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同时推进渠道创新,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利用农村合作组织、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发展农民信任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销售渠道和营销队伍。在监管创新方面,应逐步完善适合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特点的监管机制、监管方式和监管制度。

  在强调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吴主席还要求保险业积极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涉农保险,鼓励和支持各保险公司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理赔便捷的农业保险产品,建立适合农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从而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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