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雪冰冻极端天气下全省保险抗灾理赔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
当前,大雪灾害给全省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测,2月初我省仍有雨雪过程。1月30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应对特大雨雪冰冻天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苏保监发〔2008〕21号)。2月1日下午,保监会召开保险系统抗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吴定富主席做重要讲话,总结保险业前一阶段抗灾理赔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为贯彻落实保监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险业应对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雨雪冰冻极端天气下保险抗灾理赔工作
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保监会已正式启动保险业应急预案I级响应程序,成立了应急指挥中心。1月31日—2月1日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率工作组赴我省灾区,协调指导抗灾理赔工作。各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中心,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果断地处置灾害事故,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靠前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保监会的统一部署,从2月4日起,实行雨雪冰冻灾情日报告制度,各保险公司每天必须在上午10:00之前向我局办公室报告本公司截至前一日的保险理赔及服务投入数据(详见附表),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案件随时报告。春节假期将至,各单位一定要提前作出妥善安排,加强24小时值班工作。
二、坚持特事特办,着力提高保险理赔的质量和效率
在目前的特殊时期,各公司要从大局出发,采用特殊的理赔政策和标准,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变通,认真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前一阶段,各保险公司在这方面工作比较主动,普遍能够做到特事特办,在重点行业及涉农保险采取了一些灵活的处理措施,社会反响很好。下一阶段,理赔工作量还会上升,各保险公司要继续坚持特事特办,充分考虑受灾企业和群众的需求,进一步简化理赔程序,缩短结案周期,提高理赔效率。对小额赔案,要快处快赔,对重大项目,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查勘定损的,要在初步核实的情况下预付部分赔款。对受灾地区的保险赔案,不管是人身伤亡还是财产损失,或者由此产生的医疗、施救费用,只要对灾害有直接关系并在合理范围内,要能赔尽赔,不能就条款论条款,更不能惜赔。各保险公司要适当授权基层分支机构,允许在必要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特事特办。
三、以人为本,进一步改善保险服务工作
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的持续蔓延对保险业的应急工作及理赔服务水平提出了严峻挑战,也是对我们内部管理的一次检验和促进。各保险公司要切实将被保险人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善服务。要针对雨雪冰冻天气事故多发的特点,加强报案管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并向社会公布报案热线,保持电话畅通,保证人员到位、处理到位,我局将不定期进行突击抽查。对因通讯中断、道路受阻导致报案困难的,应本着方便被保险人的原则,适当延长报案时限;接到报案后,应尽量克服困难,及时查勘定损。对因未能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按最后损失程度予以赔付。对因灾害导致航班、车次、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提出意外险退保要求的,要热情接待,无条件全额退保,不得收取任何手续费。中介机构办理的上述业务,都要按此原则执行,不得向被保险人以及保险公司提出手续费要求。
四、全面动员,做好充分的后援保障和赔付准备
随着抗灾理赔工作的深入开展,资金需求将越来越大,各保险公司要科学调配资金,提前做好大额赔付的准备,一把手负全责,非常时期,绝不能发生恶意拖欠赔款的问题。一旦发现,无论是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都要严肃追究各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强组织协调,视情况向受灾地区的基层机构增派人力,增配相应的物资设备,保证抗灾理赔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公司自身安全防范,关心基层从业人员的工作生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采取必要的医疗保护措施,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尤其是查勘定损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交通安全,保障职场财产和信息系统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各级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发扬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在抗灾救灾的实际工作中体现先进性,为灾区恢复生产生活作出贡献。
我局将加强对全省抗灾理赔工作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惜赔、拖赔行为,并予以通报。各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春节期间都要坚守岗位,保证信息畅通。
收到本通知后请即电话或传真确认,联系电话:025-86793900,传真:025-86793913。
附件:保险业应对雨雪冰冻极端天气情况统计报表
苏保监发25附表.xls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