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保监发〔2008〕65号
关于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保险监管工作,切实提高保险监管的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事项的通知》(保监厅函〔2008〕95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将对2006年1月1日以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项,在江苏保监局网站上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及从业人员对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事项应有正确认识。各公司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二、各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我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事项,攻击、诋毁竞争对手,牟取商业利益。
三、如发生利用行政处罚决定事项攻击、诋毁同业的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