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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等4家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2008-08-19

苏保监复〔2008〕651号

关于同意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等4家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等四家中心支公司(筹)的开业请示》(华夏苏分发〔2008〕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开业。核准其营业地址为南通市人民中路20号南通大厦A座19011902室。核准戴蓉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黄建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同意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开业。核准其营业地址为无锡市崇安区新生路107号6楼08室、11楼。核准赵春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周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同意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开业。核准其营业地址为常州市钟楼区鹏欣丽都1-1幢3-4层。核准施延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褚文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同意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开业。核准其营业地址为泰州市海陵区税务桥东街9号。核准耿海鹭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上述中心支公司的经营区域和经营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上述中心支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请持此批复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办理公告事宜。在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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