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保监复〔2008〕666号
关于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公司开业的请示》(苏阳光财险〔2008〕5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大丰支公司办公地址为大丰市大中镇健康西路21号,负责人为曹伟。
三、大丰支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在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请即派员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时办理许可证公告事宜,在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