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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海门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2008-08-21

苏保监复〔2008〕669号

关于同意设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海门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海门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永苏字〔2008〕10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海门营销服务部(P10236HME01)。

   二、核准海门营销服务部办公地址为海门市解放中路42号,负责人为胡耀生。

   三、海门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所有险种的查勘理赔。

   请即派员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同时办理许可证公告事宜,在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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