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保监罚〔2008〕36号
受罚单位: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洪武路23号隆盛大厦27楼
经查,2006年8月至2008年4月,你公司存在未经核准,以发文、工作通知书、工作通报或口头承诺等形式,擅自任命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人次(共19人)的行为。2006年12月和2008年5月,你公司所辖泰州中心支公司靖江、兴化和苏州中心支公司昆山、张家港四家营销服务部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迁址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以及《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以及《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公司改正,并处以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山西路支行;户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中央财政汇缴专户;账号:7329210189800000189)缴纳罚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