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保险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座谈会,省政府法制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和江西保监局等十余家单位代表参加并在会上发言。与会人员对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和保险价值的涵义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提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做进一步明确说明,增加林业保险责任保险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