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保监寿险〔2008〕109号
关于杨春艳等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杨春艳等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年第4号),我局对杨春艳、敖耀林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考察谈话。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杨春艳的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核准敖耀林的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此复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