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保监寿险〔2008〕101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西分公司筹建抚州中心支公司的请示》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司;
二、该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以上述机构的名义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如无特殊原因未达到开业标准,视为放弃筹建。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须向我局提出分支机构开业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开业。
此复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