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保监寿险〔2008〕277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万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万安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万安县五云路363号二、三层。
二、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三、该机构应持此批复及我局核发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业务。
此复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