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保监寿险〔2008〕331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关青荣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平寿赣〔2008〕60号)、《关于刘云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平寿赣〔2008〕53号)收悉。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年第4号),我局对关青荣、刘云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考察谈话。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关青荣的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核准刘云的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九江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