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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琰宜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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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保监局寿险处 2008-12-01 |
赣保监寿险〔2008〕333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刘琰宜任职资格的请示》(泰康赣发〔2008〕263号)收悉。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年第4号),我局对刘琰宜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考察谈话。经审核,核准刘琰宜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此复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机构监管任职资格批复
抄送:上饶市保险行业协会。
内部发送:局领导,办公室。
编录:熊舒娟校对:张红
江西保监局办公室2008年11月27日印发
(共印8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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