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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保险许可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江西保监局法制处  2008-04-16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国信保南昌营业管理部,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许可证管理,维护我省保险市场秩序,根据《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对辖内各保险机构使用、管理保险许可证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对象:辖内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保险许可证记载的内容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换领新保险许可证;二是遗失保险许可证的,是否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申领保险许可证;三是是否按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放置保险许可证;四是申领、换发、遗失保险许可证,是否按规定及时在我局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五是是否存在使用过期或者失效保险许可证的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及安排:检查采取公司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各公司在5月20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附后),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许可证登记项由申领保险公司负责填写。各公司须于5月25日前将保险许可证自查整改报告和登记表(需逐表加盖公司公章)一同报至我局。我局将根据各公司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四、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保险许可证是中国保监会依法颁发的准许保险机构经营保险业务的法律文件,是保险机构依法经营保险业务的证明,各保险机构要加强对《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学习,切实提高对保险许可证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管理。各保险机构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对本公司系统保险许可证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同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的,我局将减轻或免予处罚;对现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保险机构将本公司负责许可证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手机及办公电话)于4月15日前报我局法制处。

  联系人:邵 瑛 吕岩

  联系电话:6387112传真:6387076

  附表:1、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登记表

  2、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登记表

  3、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登记表

   表格下载1: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调查表.xls

      表格下载2:许可证调查表.xls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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