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保监办发〔2008〕34号
关于做好汛期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国信保南昌营业管理部:
5月下旬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洪涝雷电灾害频发,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我省今年主汛期仍将持续近一个月。为贯彻落实《保监会关于做好汛期保险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8〕51号),切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汛抗洪工作列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和督促落实防灾防损、抗灾救灾和灾后理赔各项工作。
(二)各级保险机构要设立应急指挥机构,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根据受灾地区灾情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要针对暴雨天气中事故高发的特点,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报案电话畅通,保证人员及时到位。
(四)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做好系统内人员、设备、资金的统筹调配,做到资源向一线倾斜,向县市基层倾斜,向重灾区倾斜,全力保障防汛抢险和查勘理赔顺利推进。
(五)要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改进理赔服务方式方法、提高理赔效率,对因暴雨洪涝灾害产生的报案,如与政府发布的暴雨洪涝灾害通报时间相符的,应免于提供气象证明材料。
二、以防为主,切实做好灾前防损排查工作
(一)要充分利用保险机构网点优势,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共安全和保险常识,强化防灾防损意识,及时将防汛信息通报被保险人。
(二)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交通、应急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汛情,科学制定应对方案。
(三)要突出防汛重点,开展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部位的汛前检查工作,提醒保户加固围墙、备好挡水闸板和沙袋,保证排水沟渠的通畅,保证排水设备的充足、完好,并将重要客户防暴雨内涝的责任落实到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要及时向机动车辆保险被保险人发送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提示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防止因水淹出险。
(五)已开展政策性农险的保险公司要重点关注已保险的农作物和畜禽防损措施情况,及时将防汛抗洪的减灾知识传递给参保农户,并协助其做好防灾减灾和灾害自救工作。
(六)要加强防灾安全教育,全力维护自身信息设备和工作人员安全。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灾害时期信息报送制度,落实责任到专门机构和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迅速地收集报送有关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一)要将防汛抗洪过程中的保险理赔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以信息形式及时报告我局。
(二)要将保险理赔数据以旬报形式,自7月4日起每隔十天于当天中午12:00前报送至我局,遇节假日即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统计报表(见附表)要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所报统计数据截至报送日的前一日。统计报表电子版可从江西保监局网站(http://www.circ.gov.cn/ Portal25/default1448.htm)下载。数据报送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联络,请各单位于7月2日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座机和移动电话)报至我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姜莉琴
联系电话:6387002
传真:6387076
电子邮箱:jxbjjmsb@126.com
附件:江西保险业汛期理赔情况统计表.doc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