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保监公告〔2008〕1号
2008年9月16日,南昌赣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解散报告,并已交回其《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该公司已于2008年9月11日经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登记。
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南昌赣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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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机构名称 |
设立时间 |
负责人 |
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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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342DHU |
南昌赣安保险代理
有限公司 |
2006年
8月16日 |
罗敏 |
机构解散 |
该机构的《许可证》自2008年8月17日起作废,其后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与该机构发生与保险相关的业务往来。
如发现该机构存在《许可证》注销后仍开展保险相关经营活动的,请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江西监管局举报。
举报电话:0791-6387112
特此公告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