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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保监局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思路
  2007-03-05

  宁波保监局2006年工作总结

  及2007年工作思路

   

  今年来,宁波保监局在中国保监会和宁波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贯彻落实“国十条”和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为主线,立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着眼长远打基础,突出重点抓监管,防范风险促发展,深化服务求发展,使宁波保险业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

  一、保险业基本情况

  2006年,宁波保险业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业务发展稳中有升,服务作用日益显现,总体保持了快速平稳的发展势头。目前,共有27家保险公司在宁波设立了分支机构,其中财产保险机构15家(12家分公司,2家中心支公司,1家营销服务部),人寿保险机构12家(7家分公司,2家中心支公司,3家营销服务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8家(其中保险经纪公司5家,保险代理公司11家,保险公估公司2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332家,营销业务人员近6376多人。2006年,全市保费收入59.14亿元,同比增长15.5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7.27亿元,同比增长22.15%;寿险保费收入26.56亿元,同比增长8.99%;意外险保费收入2.03亿元,同比增长22.63%;健康险保费收入3.28亿元,同比增长16.18%。保险业的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宁波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6年宁波保险业共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支出20.18亿元,同比增长18.49%。产险赔款15.62亿元,同比增长24.66%;寿险给付2.80 亿元,同比增长-2.76%;健康险赔款和给付支出1.22 亿元,同比增长9.79%;意外险赔款0.53 亿元,同比增长5.83%。

  二、2006年主要工作

  (一)抓住贯彻落实“国十条”龙头,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描绘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我们紧紧抓住国十条出台的历史机遇,把全面贯彻国十条精神,作为引领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首要任务,认真传达学习,精心组织谋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1.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十条出台和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议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扩大会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制定下发了宁波保险业贯彻落实国十条的实施方案,对宁波保险业学习贯彻国十条进行总体部署。并先后两次召开市级保险机构主要领导参加的学习报告会,传达国十条和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对贯彻落实国十条的重要批示、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和保监会吴定富主席在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统一行业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组织编写宁波保险监管信息贯彻落实国十条专刊,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宁波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交流学习贯彻经验体会。坚持传达宣传到一线,组织业务处室成立国十条宣讲组,编写国十条宣讲材料,开展国十条进基层活动,由各专管员分别到专职监管的公司基层宣讲国十条颁发的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及宁波市贯彻落实国十条的主要工作措施,确保基层一线业务人员真正了解国十条和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增强干保险的荣誉感、责任感,坚定从业信念。同时,由局领导牵头成立5个督查小组,对保险业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分区、分层的检查指导,促进了学习贯彻工作的有效落实。各保险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计划方案,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分片分层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简报、板报和组织学习体会交流等各种形式,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国十条和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的社会声势和舆论氛围。

  2.加强汇报,积极献策,认真抓好“三个一”工作落实

  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议后,我们把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作为贯彻落实国十条的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加强向地方政府领导的汇报,并立足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度,积极出谋划策。6月28日,向宁波市分管领导专题汇报了国十条和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情况,提出了宁波保险业贯彻落实国十条的“三个一”建议,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毛光烈市长、王勇常务副市长分别就贯彻国十条作出了重要批示。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委、市政府25个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调研、宣传、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补充养老及健康保险五个工作组,负责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政策措施。9月8日,市政府毛光烈市长主持召开常务工作会议,听取宁波保险业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贯彻国十条和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工作。9月12日,市政府召开宁波市保险工作会议,11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5个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人大、政协、市府办公厅等39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毛光烈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加快宁波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11月9日,宁波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大力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11月16日正式发文,从8个方面提出了25条加快宁波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意见措施。

  3.突出重点,深入调研,努力实现重点领域的政策性突破

  工作中,我们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原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力求通过个别点的突破带动整体面的推进。与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一起,组织开展调研,起草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十条,努力发挥保险业在宁波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调查报告报宁波市委,完成了以市政府名义的《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调研课题,为市委起草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和市政府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召开全市保险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邀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就 “政府想做什么,保险业能做什么,要求政府做什么”进行专题研讨,找准经济社会建设与保险业发展的工作结合点;与市委宣传部组织市级新闻媒体的领导和记者召开宁波保险业新闻工作座谈会,就加强贯彻落实国十条宣传工作进行深入研讨。同时,对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十条的五个工作组,分别成立了政策调研、宣传、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补充养老健康保险等五个工作组,分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周有计划,月有总结,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经过积极调研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政策性农业保险相继在宁波慈溪、余姚两市推开,鄞州政府已正在筹划农业保险工作;市委宣传部向全市各新闻单位刊发了《关于加强保险业改革发展宣传报道的提示》,与市公安局、教育局、建委分别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进学生平安险和校园方责任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合市公安交警支队、卫生局下发了《宁波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抢救费用支(垫)付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宣传工作,提高保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此外,医疗、旅游、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责任保险,也已得到卫生、旅游、安监等部门的支持,近期即将联合发文。

  (二)突出规范市场和防范风险重点,不断加强和改善监管服务创新

  国十条颁布后,我们坚持把贯彻落实国十条与抓好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国十条精神指导监管工作实践,以抓好监管工作促进国十条的贯彻落实,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1.坚持治理与引导相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环境

  制定了保险专职监管员试行办法和市场监督员制度,研究建立了监管电子档案,加强对各保险机构的全面、持续、实时和差异化的监管。着眼加强市场经营规范化管理,联合市公安局和银监局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银行保险代理业务的通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宁波保险营销员全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意见》、《宁波市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工作要求的通知》,引导各机构合规经营、规范展业。同时,为确保通知要求的有效贯彻落实,先后组织力量对26家次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了日常和专项检查,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监管措施。今年来,共下发监管质询书 2份,监管意见书1份,对保险(中介)机构负责人监管谈话7人次,实施行政处罚9次,通过严厉整治违规行为,创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特别是我们针对学平险等短险市场恶性竞争比较严重的实际,加大市场监管与引导力度,产险、寿险和中介处共同建立了短期人身保险监管协调合作机制,做到监管统一目标、统一步调、统一尺度和统一重点,共同规范短险市场。同时,主动加强与中保协和各保险总公司的协调沟通,率先制定实施了学平险行业自律公约和行业指导条款,在全市范围实现统一条款、统一费率、统一手续费、统一理赔服务标准、统一宣传,有效遏止了学平险恶性竞争行为。据统计,全市学平险承保学生达97.11万人,同比增长17.42%;保费收入6766.32亿元,同比增长42.64%;投保率83.20%,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6.9个百分点,取得了良好成效。

  2.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开展服务主体活动

  着眼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突出政策支持、行政执法、保险宣传、信用环境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组织实施了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宁波保险业“十大实事”工程。制定下发《宁波保险从业人员保险法律法规教育工作指引》、《寿险分支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关于加强寿险营销培训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产保险分支机构经营合法合规指引》、《宁波市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指引》和《宁波市财产保险投保和理赔工作指引》等一系列以“诚信、规范、服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指引和办法,有力促进了行业规范展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整体水平。关注市场存在的问题,想主体之所想,积极开展保险经营前瞻性的调查研究,通过调查形成了《新设产寿险机构调研报告》、《寿险机构服务状况调研报告》、《产险业可持续发展路径调研报告》、《财产保险机构内控制度调研报告》和《保险兼业代理市场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措施,及时反馈于各保险(中介)机构,指导市场主体加强整改、强化管理、开展创新,确保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此外,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们先后组织了以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高管人员和中介从业人员培训;引入了寿险管理师和理财规划师资格考试,组织完成了7181人次的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考试;为加强保险公司与专业中介机构的合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作的指导意见》,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流程进行明确规范,受到保险业的一致欢迎。

  3.坚持预防与打击相结合,有效化解经营风险

  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防范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做到一手抓引领发展,一手抓风险管控,两手抓,两手都硬。加大公司治理结构监管,采取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保险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调查研究,通过监管谈话、下发监管意见书、召开市场运行季度分析会等形式,及时指出公司管理漏洞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督促各机构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构建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管的互动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防范风险的内控机制。加强对市场风险的分析排查,力争做到对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理,防患于未然。例如,在寿险新设机构调研中发现一家寿险机构出现业务大幅度下滑,退保大量增加,营销员急剧减少,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的风险,先后3次到公司调研,帮助分析情况,查找原因,制定对策,使该公司经营状况日趋稳定,较好化解了经营风险。特别是我们在与宁波公安经侦支队建立打击保险领域经济犯罪合作机制的同时,组织各产险公司建立了保险犯罪经侦协查人制度,并邀请经侦支队就如何做好保险领域犯罪证据收集、证据保全、报案手续、案件保密、协查配合等事项,对公司分管理赔的副总和协查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增强了合力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工作的能力。今年来,我们专门组织财产保险机构对车险可疑赔案进行全面梳理,积极向公安经侦支队汇报并配合展开调查,挖出了两个内外勾结专门从事车险骗赔活动的诈骗团伙,涉案人员11人,涉案骗赔52起,骗赔金额达77万余元,已追缴赃款51万元,及时排除了公司经营中的风险隐患。

  (三)围绕有效改善行业形象目标,大力推进保险形象培树工程

  根据调查发现,由于近年来宁波保险业的非理性经营竞争、非规范化服务展业,直接了阻碍了社会公众对保险信任度和支持度的进一步提升,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做大做强。为此,我们把有效改善行业整体形象,作为加快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从抓纠风、抓诚信、抓宣传和抓信访“四抓”入手,大力推进保险业形象培树工程。

  1.着力解决行风不正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行业纠风的重要抓手,按照保监会和宁波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立足高起点、早部署,结合保险行业实际,把握“四个环节”,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领导、责任、思想、措施和工作“五到位”。

  一是把握调查研究环节,摸清基本情况。成立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全市保险业商业贿赂总体情况开展全面调研,掌握行业商业贿赂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宁波市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把握动员宣传环节,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召开宁波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职责。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保监会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讨论保监会纪委书记陈新权在浙江、福建等地考察调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时的重要讲话,认清意义,明确危害,增强开展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编写下发宁波保险监管信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及时刊登治理工作动态,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难点,研究探讨解决的办法。三是把握工作结合环节,抓好自查自纠。结合宁波实际,对照保监会提出的3大类10种不正当交易行为,突出车险、大型商业保险、短期人身险、银行代理保险、团体保险5大重点治理领域,着重治理保险业务中违规支付手续费问题,通过“五个结合”即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治理工作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治理工作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治理工作与诚信建设相结合、治理工作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深入全面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四是把握建章立制环节,确保工作落实。为增强治理实效,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机制、督查指导制度、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治理工作联络员制度和重大问题督办、查办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公布了宁波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监督电话,规范治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各保险(中介)机构,针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从加强教育管理、规范展业行为、提高承保理赔等多个方面,建立40多项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广大保险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理念不断增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日益完善,市场经营行为得到规范,社会反映强烈的骗保、误导、拒赔、惜赔、违规经营和恶性竞争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纠正。

  2.着力解决保险信用不足问题,大力加强诚信建设

  围绕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戒相结合的保险信用体系,制定完善宁波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诚信建设步伐。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大力开展“树立诚信立业理念,创造诚信服务品牌”为主题的保险诚信万人签名活动和诚信服务“保险之星”、“优秀营销员”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保险诚信教育专题报告会和诚信教育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向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毛小兵同志学习活动,结合“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开展保险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教育,严肃查处失信行为,引导从业人员树立“以诚为本、以诚立业”的行业诚信理念。加强保险诚信经营服务监督,建立了市场监督员、寿险新单100%回访、客户投诉销售误导行为由寿险公司举证、保险机构信用测评、保险投保提示和营销员持证挂牌展业等制度,建立了网络电信等营销员信息查询系统,提高了行业合法合规经营、诚信优质服务的自觉性。强化行业自律,制定出台了《加强寿险公司客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寿险服务质量评价办法》、《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机动车辆损失保险自律公约》、《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行业服务承诺》、《产险公司和中介代理机构个人代理人管理自律公约》及《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等多项自律公约和办法,规范经营行为,统一服务标准,较好地解决了保险市场中不讲诚信的突出问题,市场信用环境有了明显好转。

  3.着力解决公众对保险认识不够问题,大力开展保险正面宣传工作

  制定完善保险业对外宣传管理办法和新闻采访工作指引,每季度下发《保险宣传工作要点》,加强对保险业宣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与新闻媒体一起组织策划了3.15专版老总访谈会,在宁波日报刊发有关保险业发展前景、自律公约制订、保险与生活关系、诚信服务等问题,解答百姓普遍关心和急需了解的保险方面内容。深入开展保险“三进入”宣传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编写印发了《保险宣传手册》,联合市交警支队共同编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用手册》,认真组织开展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功能作用工作;与宁波电视台合作开设了《绝对保险》宣传栏目,每周4次在宁波二套、四套《生活日报》栏中滚动播出,广泛宣讲保险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和功能作用,引导公民进一步增强保险意识,提升全社会对保险的理解认知度和支持参与度;联合市教育局等有关机构下发了《关于开展金融保险知识讲座的联系函》,得到了院校普遍支持,整合行业力量,先后在浙江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宁波电大、浙江万里学院等8所院校举办保险知识讲座和保险代理人职业专场介绍会17场次,扩大了保险在学校和师生中的影响力,也为保险业吸引人才奠定了基础。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宁波保险业和各新闻媒体采编的正面新闻宣传报道近800遍(次),有力营造了保险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4.着力解决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问题,认真处理群众信访投诉事件

  工作中,我们把做好信访投诉工作,作为了解行业作风、密切群众关系和展示服务形象的重要窗口来抓,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工作指导思想,组织开展群众信访投诉案件集中排查处理活动,建立了以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处理时间、情况报告和处理结果为重点内容的信访投诉处理办法,制定实施了宁波保监局信访投诉首问责任制、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诉处理跟踪问效和惩求意见制度以及季度信访情况通报制度。今年来,共受理信访案件253件。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采取政策法规宣导与解决实际利益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通过为百姓解难题、办实事的求真务实作风,有效改变了社会对保险业的不良印象。

  (四)立足提升引领发展能力,努力抓好强基固本工作

  着眼解决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适应保险监管工作使命任务要求的问题,坚持以“三有”保监局为目标,大力加强组织、队伍和作风建设,以坚强的战斗核心、过硬的素质作风和较强的引领发展能力,为完成保险监管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保证和人才能力支持。

  1.抓政治理论学习,为监管工作提供思想保证。研究制订了2006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局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尤其是《江泽民文选》、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吴定富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科学发展观念,坚定做大做强、又快又好发展保险业的信心和决心。研究制订了党章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交流讨论、外请专家授课的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增强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认真落实谈心制度,加强局党委成员与处室负责人的谈心交流,鼓励处室负责人与处室干部进行经常性的谈心交流;每周一上午固定时间开例会,互相交流工作情况与思想体会。通过学习与交流,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充分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凝聚力与战斗力。

  2.抓干部队伍建设,为监管工作提供人才保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严把进人关,坚决抵制各方面压力,择优录取新干部。坚持把培训作为提高干部素质、促进干部成长的重要途径,采取以会代训、送学培训、在职自学等,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培训手段,通过搞好传帮带、交任务压担子、下基层搞调研等,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落实民主评议环节,充分征求和尊重干部群众的意见,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激发全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凭实绩、大胆使用干部原则,敢于把工作实绩突出、年纪较轻、文化层次较高、政治素质好的干部放到关键岗位和重要部门担任领导职务。今年我局提拔使用了2名中层干部,完成了1名军转干部转正和5名社招人员转正工作,择优录取了4名社会工作人员。

  3.抓党团组织建设,为监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根据我局党员数量不断增多的实际,及时对支部进行了改选,有三人支委改为五人支委,确保支部领导班子设置科学,提高支部的领导能力。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委成员与党支部的联系帮促制度,通过修改完善、贯彻落实《党支部考核评估办法》、《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意见征求办法》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制度,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走向规范化发展轨道。做好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先后对三名预备党员进行了转正,推荐2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党校学习。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有力促进了党委核心领导能力的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整体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加强广大青年干部群众的教育和领导,经保监会团委批准,成立了宁波保监局团委,通过切实开展团组织活动,提高全体团员的政治觉悟、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为党组织培养合格后备力量。

  4.抓廉政作风建设,为监管工作提供作风保证。按照保监会创建 “三有型”机关的要求和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五轮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组织开展了以思想政治好、服务态度好、作风纪律好、完成任务好、无违法违纪为内容的“四好一无”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工作程序,改进了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作风,提高了行政服务和市场监管工作效能。坚持以《宁波保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依据,突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分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把干部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各支部、各处(室)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坚持运用典型激励,组织开展向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毛小兵同志学习活动,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确立正确的是非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征求特邀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廉政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廉政档案,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礼品上交登记等廉政制度,2006年,全局共上缴礼品36人次,有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总体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宁波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特别是寿险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保险领域、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还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政府、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认知度和支持度还比较低,全社会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与所担负的职责使命要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工作创新与全国其他先进局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对此,我们将予以足够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三、2007年工作思路

  2007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险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两个文件”(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宁波市政府《实施意见》)为依据,以“两个八字方针”(又好又快、做大做强和速度、效益、诚信、规范)为指导,以“两个重点”(规范、发展)为主要抓手,以“两创”(创新精神、创业精神)为内在动力,以“两政”(政策支持、政府推动)为外部动力,推进宁波保险业的跨越式发展,努力把宁波保险业建设成为规模强、效益好、服务优、贡献大的现代服务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上述思路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

  (一)以“两个文件”为主线,全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保监会确定的重大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

  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一再表明:思想有多远,行动就能走多远;观念一转,天地就宽。当前,宁波保险业已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又快又好、做大做强保险业,必须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前提保证。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行业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和保监会的政策会议精神,实现思想认识上的大飞跃,发扬“摸石头过河”的精神,做到谋发展敢想,抓发展敢为。

  1.全行业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第23文件和宁波市政府第103号文件,并把学习贯彻两个文件精神与学习中央经济工作、金融工作和全国保险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要从加快改革开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全面实现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把全行业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保监会的决策部署上来,解放思想,扩大视野,全面增强贯彻又快又好、做大做强保险业的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2.通过座谈讨论、开展征文活动等方式,组织全行业开展 “解放思想,加快发展”主题大讨论,引导全行业“跳出保险看保险”,认清保险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消除保险业作为不大、政府社会对保险不认同的悲观思想,激发做保险人、干保险业的荣誉感;认清我市保险业发展严重落后的客观现状,消除感觉良好、小富即安的守业思想,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认清保险业面临的重大发战略机遇期,消除怨天忧人、缩手缩脚的畏难情绪,坚定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坚持以发展的办法解决保险业发展中的问题,振作精神谋发展,开拓创新促发展,时不我待抓发展,以与时俱进的实际行动推进保险业跨越式发展。

  3.组织行业开展创业精神专题教育,引导广大业人员树立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确立永不知足、不安于现状的“归零”意识,发扬知难而进、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抓保险业务发展。

  4.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方式,努力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发展理论和监管理念,突破传统保守的思维模式和发展观念的束缚,实现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

  (二)坚定不移地把发展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保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23号文件,赋予保险业新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紧紧抓住和用好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确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深入思考保险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积极探索保险业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担负起促进经济和谐发展、社会和谐运转、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和促进金融市场和谐稳定的责任。

  1.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中、外保险公司来宁波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保险法人机构,支持地方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本土化保险法人机构,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的数量和规模,提高保险市场的覆盖面,促进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2.加强对现有市场主体的监管引导,指导市场主体改革完善内控管理,调整经营模式,优化业务结构,鼓励走差异化经营、特色化服务、合作化竞争,减少行业“内耗”,保护市场资源,培育自身品牌,增强行业整体实力。

  3.总结完善慈溪、余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同时,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品种和县(市)区范围,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拓宽农业保险服务范围,抓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落实,发展保障适度、保费低廉、条款通俗、操作简便的农村保险产品,建立适合农村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做好涉农保险业务,发挥保险在安农、支农、促农方面的积极作用。

  4.抓好与市公安局、建委、教育局、旅游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推进学生平安险和校园方责任险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宁波市旅行社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做深、做实火灾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责任险、学平险、校园方责任险和旅行社责任保险,努力使保险业成为辅助社会管理和推动平安宁波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5.大力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扩大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范围。指导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农村养老的产品,借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经验,在个别经济发达的县(市)区、乡镇或自然村,开展保险业参与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建立保险公司参与运作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

  6.鼓励保险公司研究开发适合特殊行业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加强与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公安消防等特殊行业和职业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三)坚持抓规范促发展,加强保险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和自律工作力度

  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是合理利用保险资源、有效防范保险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前提,是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证。要坚持以规范促发展,坚持监管和自律并举,加大市场整治力度,确保规范经营、公平竞争。

  1.突出规范车险和企财险重点,加大对买单卖单、虚假列支费用、贴费承保和虚挂应收保费等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整规市场秩序。

  2.联合相关部门整顿汽车修配市场,加强对车险理赔环节的监管。

  3.完善短期人身险监管协调机制,建立短期人身险联合专项检查制度,突出学平险、建意险两大短期人身险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短期人身险的经营效益。

  4.加强与税务、工商部门和其他监管机关的沟通合作,加大对中介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虚开中介发票、违规支付手续费、偷税漏税、无证代理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整顿规范中介市场秩序。

  5.进一步完善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开展不定期的营销人员持证情况检查,采取情况通报、监管谈话和责令整改等措施,确保100%持证挂牌上岗。

  6.组织行业协会采取业内监管与业外审计相结合,加强对企财险、学平险和车险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查处违约行为,维护行业自律公约的严肃性,提示自律公约的执行率。

  7.指导行业修订完善现有自律公约,制定团意险业务自律公约,建立客户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兼业代理专业委员会,制定出台兼业代理业务经营规定,提高经营服务的规范化水平规范兼业代理市场秩序。

  8.完善中介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坚持优胜劣汰制度,建立进退有序、良性循环的中介市场,积极鼓励和重点扶持中介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创新,提升中介市场的专业化水平。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努力塑造保险业诚信、优质、高效的崭新形象

  社会的认可和支持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要把监管、发展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和支持度,主动为市场主体服务,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和亲和力,打造诚信、优质、高效的保险业服务品牌,为加快保险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1.坚持把吸引保险资金投资宁波经济建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地方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动员行业力量积极做好牵线搭桥工作,构建政府与保险公司互动、互利、互惠的资金运用合作平台,为宁波经济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2.按照保监会和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纠正不正当交易。

  3.组织行业开展学习全国文明建设“窗口单位”宁波市汽车南站“3561”服务班优质服务先进事迹活动,突出职业道德、诚信文化和法律法规等3个重点,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行业合法合规经营、诚信优质服务的自觉性,培树保险业诚信服务品牌。

  4.总结经验完善市场监督和信访投诉监督制度,研究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和市场反映强烈的误导、惜赔、非理性竞争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失信行为和人员的惩治力度,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保险行业信用环境。

  5.编写《保险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建立保险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和保险营销员代理资格考试模拟系统,为保险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服务。

  6.组织开展保险业高管及财务、统计、理赔等重要岗位人员的新会计准则和保险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行业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7.结合宁波实际,探索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及时、公正、有效地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五)弘扬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激发行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保险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任务很重,困难很多,要求我们必须树立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保险业发展中“三个不适应”的矛盾不断加剧,不容许我们按部就班地来发展,必须弘扬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尤其是对发展相对滞后宁波保险业来讲,形势更为紧迫。我们必须按吴定富主席“失误不得、耽误不得”的指示要求,以“两创”精神为根本动力,大力推行保险监管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促进宁波保险业的跨越式发展。

  1.与市公安局合作构建“交强险”信息平台,建立驾驶员行车安全状况与保险费率挂钩浮动机制,并以“交强险”信息平台依托,加强其功能的拓展研究,建立集机动车交通安全、分析材料报送、电子发文、网络行政审批预审、保险行业人才库等一体的多功能信息交换系统,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2.探索建立营销员管理信息和信用评级体系,制定中介机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分级分类监管。

  3.构建银行保费托收系统,探索电话销售、电子商务等直符销售模式在保险领域的运用,重点加强车辆保险直销模式的试点,引导保险公司建立寿险销售门店、社区和大型超市简易保险代理点,加强保险服务方式创新。

  4.组织开展社会保险需求调研,鼓励保险公司针对社会弱势群体、银保产品到期的老客户、政府公务人员和私营企业主等不同层次人员,积极研发个性化保障型和补充型新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保险的多层次需求。

  5.探索建立监管信息短信发布平台,及时把重大政策法规、政府监管和行业动态、领导讲话和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到一线从业人员,提高保险营销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

  6.在月度和季度分析基础上,根据公司统计报表口径和财务核算制度,制定非现场监管指标调节系数,探索建立非现场监管指标评价体系,加强对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

  (六)坚持贴近社会生活、注重实际效果,开展形式多样的保险宣传活动

  坚持把增强社会保险意识、扩大保险行业影响作为保险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改变就“保险宣传保险”的惯性思维,融合宁波市经济社会建设和百姓生活实际,整合行业力量,面向机关团体、城市居民和广阔农村,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保险宣传活动。

  1.加强与党政机关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保险业改革发展宣传报道的提示》精神,建立完善工作座谈会、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等宣传工作机制;加大对保险宣传工作的投入,行业协会和各保险机构要保证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用于在各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话题,用于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保险“大宣传”格局。

  2.加强与政府部门、乡镇街道、院校的联系,在重要课题研究、重大经济商贸和重大文化社教活动等工作中,大力推进保险“三进入”,以实际行动展示保险形象,扩大保险的社会影响力。

  3.组织编印《家庭保险服务手册》和《企业保险服务手册》等系列宣传手册,做好保险政策法规、产品功能和投保常识的普及宣传。

  4.把握保险的社会性特点,突出保险业改革发展丰富实践和最新成果,保险在社会领域和个人家庭中发挥救助、保障等作用,以及保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某一方面工作得到切实改变的鲜活典型事例,组织编印《宁波保险业发展和服务成果宣传专刊》,以实实在在的身边人身边事,引导群众认清保险的功能作用,消除对保险的认识误区,真正从心里上接受保险。

  5.深入推进“保险宣传进基层”活动,加强对保险营销员队伍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营销员队伍一线宣传作用。

  (七)立足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狠抓政策落实

  坚持以“政策支持和政府推动”为保险业发展的外在动力,在学深悟透国家和市政府的现有政策精神的基础上,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宁波保险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案措施,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1.加强与卫生、环保、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从宁波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领域的系列保险。

  2.总结火灾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责任险和旅行社责任险等成功经验,积极向政府和人大建言献策,逐步将责任保险纳入政府公共安全建设体系,研究出台相关地方性政策法规,在公共场所、高危行业等领域推行强制责任保险。

  3.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建立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中的作用,主动配合、协调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探索商业保险参与企业和社会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企业年金等方面的渠道和办法。

  4.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政策理论研究部门,开展发挥商业保险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补充作用等重点课题研究,主动为市委、市政府献计献策。与此同时,充分依靠人大、政协和社科院,积极开展促进保险业发展的调查研究。

  5.主动向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进言献策,争取把商业保险发展的有关政策和知识内容纳入市委干部理论学习培训计划。

  (八)围绕建设“三有”型机关目标,大力加强自身全面建设

  按照建设“三有”机关目标,突出依法执政、廉政勤政两个重点,提高干部调查研究和驾驭市场两种能力,积极抓好自身全面建设工作。

  1.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相结合,完善学习制度,营造学习氛围,丰富学习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市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和“四好一无”先进处室和工作者评比活动,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增强驾驭保险市场的能力。

  2.围绕行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开展调查研究,重点组织开展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健康养老保险市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发展、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深层次合作以及保险业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等的调研,不断探索保险业发展的特点规律,增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提高引领保险发展的能力水平。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落实廉政建设责任,试行局班子成员在业内的述职述廉和市场专职兼管员在监管对象中的述职述廉,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工作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4.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部门分工和职能划分,建立健全岗位工作责任制,实施部门负责人监管责任制和监管目标分工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

  5.修改完善保险行业协会工作规则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在保险机构较多、条件相对成熟的县(市)区,探索建立县级保险行业协会。加强保险学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开展与外地保险学会的学习交流,组织保险专题论坛和学术论文评选活动,为保险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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