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监局创建市级文明机关工作总结
2007.11.19
我局成立于2004年8月,现有正式干部28人,于2006年起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两年来,在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地方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有效的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监管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力的推动了宁波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不断加强。2006年我局寿险处副处长毛小兵同志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7年我局产险处干部段元娟同志获保监会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现将两年来的创建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明确责任,加强创建活动的领导
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是我局在新形式下,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引领宁波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局加强“有影响、有威信、有形象”三有保监局建设,提高监管干部队伍思想道德水平和整体素质的有效途经。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发展作为统一的工作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同步运行,协调发展。
(一)领导挂帅,亲自组织。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总负责,各处室、党支部、团委和工会等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各负其责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全面开展市级文明机关创建工作。
(二)计划周密,思路清晰。根据《宁波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五轮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宁波保监局2006-2007年度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规划》、《宁波保监局2006年度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计划》、《宁波保监局2007年度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计划》,对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统筹部署,从文明职工、文明岗位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加大学习、岗位责任、目标任务等考核力度,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围绕中心,目标明确。开展市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关键是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我局当前中心工作,大力促进宁波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经研究,确定我局2006—2007年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目标是:通过新一轮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使党委领导班子为核心的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培育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突出,作风纪律过硬,服务意识浓厚的干部队伍,努力把我局建设成有威信、有影响、有形象的“三有型”监管机关,不断提升三个文明精神建设水平。
二、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打好创建活动基础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核心在于提高人的整体素质。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一)建好领导班子,带好职工队伍
一是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宁波保监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意见》、《宁波保监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学习教育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发言有记录、考勤有制度、考核有责任,保证了学习效果。在学习中采取集中学与自学、读书与写心得、“请进来”与“走出去”、专家讲授、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使科学理论真正进入头脑、进入工作,提高党委驾驭市场的把方定向能力。两年来组织学习20余次,先后开展了党的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专题、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专题和学习吴定富主席在甬视察时的重要讲话专题等学习教育活动,完成《关于宁波市寿险营销培训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泰康人寿宁波分公司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试论保险企业文化建设的意义、现状、问题与加强之策略》等学习体会文章。
二是建章立制,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一整套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和促进党内民主,党委成员将时间和精力放到想全局、议大事上来,对促进保险业发展的重大思路、各项监管措施的出台、机关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研究决定,提高党委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能力。
三是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增强班子凝聚力。我局现有党委成员2名,局长谢宪负责全面工作,副局长姜国富。在监管工作中,两位党委成员能够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一把手“把全局,不揽权”;副职“善谏言,作配角”,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班子成员之间能够经常性谈心交流,营造了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尊互学、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形成了齐心协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团结局面。
(二)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机关活力
我们坚持人才兴业思想,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三坚持,三把关”,狠抓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局机关有干部28人,其中党员26人,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9名,平均年龄32.5岁,初步培养出了一支适应保险业发展形势的政治坚定、专业集成、素质较高和富有朝气的监管干部队伍。
一是坚持择优招录原则,严把进人关。局党委从加强监管力量,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出发,坚持按需引进、好中选优的原则,坚决顶住各方面压力,严把进人关。通过社会招考、大中专学生录用、转业军人安置等渠道,从地方政府部门、地方高等院校、银行保险机构、部队政治机关引进各行业的优秀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几年来,共招录人员22人,安置军转干部1人,从兄弟局调配3人,目前,大多数已成为监管业务骨干。
二是坚持促进成才原则,严把培养关。坚持把实践培养作为提高人才素质、促进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采取以会代训、送学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专业培训,通过搞好传帮带、交任务压担子、下基层搞调研等途径,在实践中培养人才,在发展中造就人才,促进了干部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人身险监管处副处长毛小兵同志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产险处干部段元娟同志获保监会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先后有8人被保监会评为先进工作者。
三是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好用人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正确把握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程序,落实民主评议环节,充分征求和尊重干部群众的意见,注重干部的工作实绩,不拘年龄、学历、性别、资历的限制,大胆选拔使用干部。两年来,我局报经保监会同意,破格提拔了一名处级干部,先后选拔了3名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广泛认可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处室领导职务,营造了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干部教育,全面提高素质
一是完善和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业务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二次集中学习和每月读一本书的学习制度,狠抓方法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分析、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完善培训登记制度和学习档案,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并把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两年来组织学习近40次,推荐阅读了《保险人语》、《保险竞争新论》、《责任胜于能力》和《责任、荣誉、企业》等20余本优秀书籍。
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内部授课、视频培训、网络教育、外请专家讲座和学习沙龙为主要形式的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开展了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重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在培训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如我们针对我局干部年纪轻,学知欲望强,学习能力好的实际,在局党委成员授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授课制度,坚持“能者为师、先者为师、事者为师”,积极鼓励监管干部走上讲台,促使年轻干部深入了解业务知识,全面提高言语表达和管理能力。
三是学习先进典型。在创建活动中,注重发掘身边的“闪光点”,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一是邀请了全国劳模毛小兵同志为全体干部职工作报告,用劳模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的事迹来教育影响干部,收到较好效果。二是组织学习保险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认真听取傅贤福、李亚龙、沈潜、雷产莲、刘玉辉等人的先进事迹报告,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培养思想高尚、以身作则、勇担责任的高尚情操,树立锐意进取、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精神。三是组织学习邓平寿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保险监管事业。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筑廉洁从政意识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主题活动,强化监管干部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执法理念;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忏悔录》、《毒之害》等警示教育片,学唱“八荣八耻”和优秀廉政歌曲,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二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建立了特邀廉政监督员和和保险市场监督员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廉政监督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各级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制定并严格执行《监管干部勤政廉政规定》,建立监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监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风险线索,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制定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廉政反馈制度和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两年来,全局干部共上缴礼品146人次,上缴礼品、礼金价值约10万余元,有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宁波保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依据,每年组织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处室领导、处室领导与下属干部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把干部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各支部、各处(室)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分工负责,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围绕中心,引领发展,抓好创建工作的切入点
我们始终坚持以推动宁波保险业改革发展为主题,以提高监管水平为手段,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切入点放在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防范区域金融风险上。
(一)抓住机遇,解放思想,推动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金融保险具有社会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的三大功能,保险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造福人民中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
我们在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中心工作,坚持“又好又快,做大做强”和“速度、效益、诚信、规范”两个八字方针,积极推进保险业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尤其是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颁发和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议后,我们抓住机遇,把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作为贯彻落实国十条的重要工作来抓,组织行业进行思想解放大讨论,“跳出保险看保险”、“立足全局做保险”,加强向地方政府领导的汇报力度,立足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度,积极出谋划策。
近年来,在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宁波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宁波市保险主体由2003年的14家,增加到目前的32家。其中,产险公司17家,寿险公司15家;中资公司26家,外资公司6家;分公司23家,中心支公司4家,营销服务部5家。专业中介机构19家,兼业代理机构1483家,营销人员8442人。2006年,全市保费收入59.14亿元,同比增长15.57%,超过了全国平均增幅和宁波GDP增长速度,实现了“双超”。总保费收入较2003年增长53.33%,年均增长15.3%。今年1-10月全市保费收入60.18亿元,同比增长24.09%,接近全国24.15%平均水平,在5个计划单列市中列第4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9位,在全国36个省级保险市场中列第19位。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8.73亿元,同比增长27.40%,连续三年保持高速平稳增长势头;人身险走出发展低谷,保费收入31.45亿元,同比增长21.22%,略高于全国同比增长20.45%的平均水平,在全国36个省级保险市场中列17位,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3位。保障经济稳定运行。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三年来,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支出50.21亿元。特别是在发生亚洲桨纸业三期安装工程火灾、浙江善高化工有限公司某反应堆爆炸和航拍直升机坠毁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以及宁波连续遭受“云娜”、“麦莎”、“卡努”、“罗莎”和“韦帕”等强台风袭击后,保险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在促进“平安宁波”、“和谐宁波”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敢于探索,勇于实践,积极拓宽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渠道
坚持“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坚持把保险业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发展,带领保险业按照“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三个服务的要求,积极主动探索保险业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有效途径,保险功能作用日益发挥。
一是服务新农村建设,“三农”保险取得新突破。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在全市所有县(市)区开办了水稻、蔬菜大棚和生猪等种、养殖业保险,累计承保农作物19.93万亩,生猪14.39万头,家禽160.42万羽,承担了2.25亿元的风险保障。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巨灾风险基金,实现了风险可控,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和支持。同时,在北仑区、宁海县、象山县等地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并由原先的医疗保险拓展到计划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累计参保农民109.1万人,为2.17万人次提供了4878万元的医疗补偿。认真贯彻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共为2853个村近133万户农户提供了住房风险保障,实际承保面达97.83%。今年我市受“韦帕”台风袭击,农户受损172万户,农险报损金额960.03万元,农房险报损金额58.4万元。我们正组织保险业认真做好灾后的定损理赔工作,积极帮助农户恢复生活生产。
二是参与“平安宁波”、“和谐宁波”建设,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用明显。主动参与社会管理,推进危险化学物品承运人责任险、企业雇主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和学平险、建意险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业务。今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后,我们积极组织保险业开展调研,并在宁海成立了全国首个试点城市,推动出台了《宁海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建立了由保险公司负责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医疗费用的赔付,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监督的管理模式,为1.2万名原先没有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力的残疾人及非从业人员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宁波实际的医疗责任险模式,参与了即将以市长令形式出台的《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并研究制定了相配套的保险方案,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渗透度不断扩大。
三是支持开放型经济建设,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宁波分公司立足服务宁波开放型经济建设大局,不断创新拓展服务领域,为宁波外贸快速发展,改善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推动出口品牌建设等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三年来,累计承保支持宁波出口超过22亿美元,帮助宁波出口企业从银行获得融资近30亿元人民币,承保农产品出口企业14家,承保农产品出口2000万美元,总计赔付480万元人民币。特别是2006年,支持宁波企业向新兴市场出口2.3亿美元,扶持宁波奥克斯、雅戈尔、海天等11家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知名企业出口名牌产品1.2亿美元,出口信用保险对名牌出口企业的出口支持率达7.5%,高于出口信用保险对全市出口的平均支持率。对新市场、新客户的出口支持额累计超过10亿美元,约占承保总额的50%;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近3亿美元,支持机电产品出口12亿美元,有力支持了外贸结构调整,促进开放型经济增长,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宁波市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
(三)加强监管,规范竞争,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我们始终坚持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市场行为监管和行业自律并举,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了区域金融风险。
一是加大市场行为监管力度,强化重点公司、重点区域和重点业务的市场规范工作。针对影响保险业发展的非理性竞争、消费误导、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违规问题,对市场反映较多的宁海等重点地区,对航意险、车险、企财险、学平险、银行代理等重点业务,开展了专项现场检查,严厉查处市场反映强烈的违规行为和保险机构,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两年来,先后对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等5家寿险公司、平安产险宁波分公司等8家产险公司、鸿邦保险代理等13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宁波市邮政局等5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对17家机构,14名高管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通过监管谈话、下发监管意见书、召开季度市场运行分析会等形式,及时发现公司管理漏洞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督促各机构加强内控建设,构建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管的互动机制。
二是强化行业自律作用,完善监管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市保险行业协会制订了20余项行业自律公约,切实抓好落实,规范市场竞争行为。针对宁波保险市场恶性竞争实际,把执行落实企财险、车险、学平险自律公约作为行业自律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自律检查工作。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制度出台了《宁波市企业财产保险自律检查办法》,并于2006年4月起,每季度聘请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市级财产保险公司的企业财产保险业务进行全面检查,有效的遏制了企财险市场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督促指导行业协会于2006年6月聘请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级财产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业务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车险政策和业务发展情况及时对自律公约进行修正,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的整顿了车辆保险市场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督促指导行业协会于2006年7月制订《宁波市学平险自律公约》,实现保险条款、保险金额和费率、操作实务、手续费支付标准及方式、宣传口径六统一。通过自律措施,全市车险、企财险、学平险等业务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经营效益取得了明显好转。如2006年企财险业务同比增长24.3%,高于全国平均增幅18个百分点,企业承保率由原先的不足10%提高到目前的30%。2006年全市学平险承保学生达97.11万人,同比增长17.42%;保费收入6766.32亿元,同比增长42.64%;投保率83.20%,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6.9个百分点,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着力解决行风不正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行业纠风的重要抓手,按照保监会和宁波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立足高起点、早部署,结合保险行业实际,把握“四个环节”,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领导、责任、思想、措施和工作“五到位”。
1.把握调查研究环节,摸清基本情况。成立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全市保险业商业贿赂总体情况开展全面调研,掌握行业商业贿赂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宁波市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把握动员宣传环节,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召开宁波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职责。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保监会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讨论保监会纪委书记陈新权在浙江、福建等地考察调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时的重要讲话,认清意义,明确危害,增强开展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编写下发宁波保险监管信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及时刊登治理工作动态,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难点,研究探讨解决的办法。
3.把握工作结合环节,抓好自查自纠。结合宁波实际,对照保监会提出的3大类10种不正当交易行为,突出车险、大型商业保险、短期人身险、银行代理保险、团体保险5大重点治理领域,着重治理保险业务中违规支付手续费问题,通过“五个结合”即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治理工作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治理工作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治理工作与诚信建设相结合、治理工作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深入全面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4.把握建章立制环节,确保工作落实。为增强治理实效,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机制、督查指导制度、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治理工作联络员制度和重大问题督办、查办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公布了宁波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监督电话,规范治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各保险(中介)机构,针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从加强教育管理、规范展业行为、提高承保理赔等多个方面,建立40多项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广大保险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理念不断增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日益完善,市场经营行为得到规范,社会反映强烈的骗保、误导、拒赔、惜赔、违规经营和恶性竞争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纠正。
四是大力加强诚信建设,着力解决保险信用不足问题。围绕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戒相结合的保险信用体系,制定完善宁波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诚信建设步伐。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大力开展“树立诚信立业理念,创造诚信服务品牌”为主题的保险诚信万人签名活动和诚信服务“保险之星”、“优秀营销员”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保险诚信教育专题报告会和诚信教育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开展保险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教育,严肃查处失信行为,引导从业人员树立“以诚为本、以诚立业”的行业诚信理念。加强保险诚信经营服务监督,建立了市场监督员、寿险新单100%回访、客户投诉销售误导行为由寿险公司举证、保险机构信用测评、保险投保提示和营销员持证挂牌展业等制度,建立了网络、电信等营销员信息查询系统和车险信息平台,建立了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提高了行业合法合规经营、诚信优质服务的自觉性。制定出台了《加强寿险公司客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寿险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和《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行业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经营行为,统一服务标准,较好地解决了保险市场中不讲诚信的突出问题,市场信用环境有了明显好转。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创建工作有重点
两年来,我们始终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树好形象作为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要求的一个突破口,努力建设一支勤政为民、廉洁高效、公正文明的监管干部队伍。
(一)推行政务“阳光工程”
一是梳理行政执法项目,对机关工作职责、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及服务承诺、执法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时间和执法对象的权利进行统计汇总,采取上墙公布、业内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发文件资料、保险网公示等形式,在不同范围内公开,便于各保险(中介)机构办事和监督。二是制订了《保险代理机构设定审批工作指引》、《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谈话制度》、《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监管谈话制度》和《关于规范宁波市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的通知》等,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深化完善了行政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群众信访工作,建立信访工作接待室和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开通局长信箱,健全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审核把关制度,完善信访信息报送和情况反馈制度,进一步健全与群众直接监督要求相适应的信访举报和调处机制。
(二)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
从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管理等规章制度入手,研究制定了《宁波保监局工作细则》、《宁波保监局机关办公操作规程》等近40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办公程序,落实办公实效。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在定编定员前提下,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机关各处室和每个岗位所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施行AB岗工作制,落实A岗、B岗承办人,A岗承办人因故不在岗时,B岗承办人自动顶岗。二是建立服务承诺制度。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制定了《宁波保监局关于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公告》,严格监管干部行为准则,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行政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了《行政办公工作指引》,对局机关财务管理、公文处理、计算机和网络管理、档案管理、物品申购领用等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规范了工作流程,使局机关工作进一步程序化,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四是严格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制定《宁波监管局考勤假期管理暂行规定》和《宁波保监局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行为,使局机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正规化。五是建立干部考核制度。制订了《宁波保监局干部考核暂行办法》,按季度和年度,分层次对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为正确评价干部队伍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为其职务、级别、工资调整以及奖励、培训、辞退提供依据。
(三)积极开展“四好一无”争先创优活动
以创建“有威信、有影响、有形象”三有保监局为目标,在全局深入开展以思想政治好、服务态度好、作风纪律好、完成任务好、无违法违纪为内容的“四好一无”争先创优活动。每年年初,根据局党委中心工作,研究制订年度开展计划,制定考核评比标准,把政治理论学习,服务意识,勤政廉洁、完成工作效率和质量以及工作创新和信息报送等内容纳入考核评比范畴。同时,建立考核检查机制,组成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评比标准,定期对各处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年终,对评为“四好一无”先进的处室和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并把考核接过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在全局营造出“学先进、争先进、创一流”的“比、学、赶、超”的奋发向上的竞争氛围。
(四)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根据保监会团委的指导下,以处室为单位,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激发和引导我局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文明执法,开拓创新,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道德观,向社会展现保险监管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为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五)积极开展“比奉献、比贡献”主题活动
局工会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比奉献、比贡献”主题活动,通过开展“示范岗”创建活动、争做“满意、放心、奉献”监管干部、“我为保险业改革发展献一策”等活动,激发了干部职工工作的热情与活力,在局机关形成爱岗敬业、艰苦奋斗,踊跃创新、乐于奉献的良好风气,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对岗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宁波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四、加强创新,提升服务,创建工作有亮点
由于我局成立时间不长,存在着经验缺乏、人员新等诸多问题和困难,我们把创新作为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干部成才的根本动力,每年都在全体干部中开展创新“金点子”活动,并制定实施了《宁波保监局干部创新奖励办法》,组织引导广大干部开展以监管手段创新、服务创新、理论创新为重点内容的创新实践活动,为保险监管事业注入了活力,推动了机关全面建设。
(一)抓监管制度创新。着眼规范性,研究制定了保险(中介)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谈话制度和监管谈话制度等51项内部规章制度,着眼准确性,制定了保险监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及时记录保险机构及高管人员经营情况和不良行为;着眼针对性,建立了保险专职监管员、市场专职监督员和信访投诉情况汇总上报制度,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
(二)抓服务创新。着眼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突出政策支持、行政执法、保险宣传、信用环境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组织实施了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十大实事”工程,推行行政审批网上预审制度,制定下发《宁波保险从业人员保险法律法规教育工作指引》、《寿险分支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财产保险分支机构经营合法合规指引》、《宁波市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指引》和《宁波市财产保险投保和理赔工作指引》等一系列以“诚信、规范、服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指引和办法,有力促进了行业规范展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抓理论创新。局党委每年下达课题任务,组织干部开展调查研究,建立与政府、院校理论研究合作机制,开展了诸如发挥保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新公司的稳步健康发展、财产保险市场预警体系和开发监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10大重点研究课题。广大干部结合工作实践,围绕加强保险监管、防范风险等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撰写了《商业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寿险业人才流失雪上加霜》、《宁波新设财产保险机构发展情况调研》等60余篇研究论文和调研报告,其中有20余篇被保监会采用,为有效开展监管和服务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为上级领导机关提供决策参考。
五、丰富载体,拓宽内涵,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开展以“情暖职工心、共创和谐机关”为主题的实践活动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经常性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困难,积极开展“和谐机关”创建工作。在职工生日时,送上鲜花蛋糕;职工结婚、生育时,主管领导或工会组织前往祝贺;职工生病住院时,主管领导或工会组织前往探望;职工及直系亲属去世,主管领导或工会组织前往吊慰;职工家中发生困难或不和时,主管领导或工会组织进行家访;每年年终,主管领导或工会组织家访和团拜会,向职工家属进行慰问;每年三八妇女节,组织女干部外出旅游等等。在每一件小事中,体现党委和组织的关怀,默默形成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我们还在有限的办公场所为干部职工建立了阅览室、健身室和乒乓球室,添置了各种书籍、影视碟片、健身器、乒乓球桌,保证干部职工有充足的活动场所;定期开展乒乓球、篮球等文体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
(二)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因我局的办公场所系租赁用房,周围环境受到限制,我们只能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尽量为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内部办公环境。一是在经费限额内,对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建,尽量为干部职工提供较为宽敞的办公条件。二是在走廊和办公室内摆放盆花等绿色植物,进一步绿化、美化办公环境。三是制定《卫生检查评比办法》,对办公室卫生、物品摆放等进行每月一次的检查评比,营造整洁的办公环境。
(三)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本着“承担社会责任,反哺社会”指导思想,我们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公益事业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新贡献。自2006年以来,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宁波市“慈善一日捐”活动,累计捐款总额达1.6万元。2007年,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来到宁波奉化市溪口镇桕坑村,为当地的二户特困户送上了大米、食用油等年货,帮助他们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我们还参加了“万名市民助学贵州学子”活动,从2006年开始,和贵州黔东南地区的两位贫困学生助学结对,每年超额度汇去助学款。
我们积极发动行业的力量,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局领导利用行业会议的时机,多次提出保险业要多承担社会责任,反哺社会,倡导保险业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我们先后组织保险业参与了无偿鲜血、“万名市民助学贵州学子”、“慈善一日捐”、市抗癌基金会慈善嘉年华、市道路交通百日安全竞赛等社会公益活动。2007年5月,我们得知宁波市教委和市扶贫办联合发起“甬黔携手、图书传递”活动后,主动与市扶贫办取得联系,并组织发起的宁波保险业“甬黔携手、图书传递”活动,得到了全市保险企业和保险从业人员的积极响应。短短5天时间,共为贵州学子捐赠图书等学习用品等两万余件(册),其中图书4274册,学生用品14372件,教学用品1470件,得到市扶贫办的好评。2007年7月,我们得知原在中国人寿买过健康险的22岁的肿瘤患者何伟双手术后无力支付手术费用,就利用优秀寿险营销员表彰的大会的时机,倡议保险业对其进行捐款。在会上,谢宪局长、姜国富副局长及出席会议的我局干部带头捐赠,参加会议的公司代表踊跃捐款,共为何伟双筹款6.4万余元帮助其渡过了难关。据统计,从2004年以来,保险业各种形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金额近300万元。
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是一个长期、动态的实现过程。当前及今后的一段时期,创建工作仍将作为我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局将坚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局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突出创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创建措施,全面建立创建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