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保监发〔2008〕9号
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保险机构、市保险行业协会:
当前,我市雨雪冰冻灾害保险理赔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中。各保险机构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罕见灾害中,全力以赴、快速理赔,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随着抢险抗灾进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保险理赔的工作量将不断上升,对理赔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保监会于2月14日召开保险业抗灾救灾工作会议,对下一阶段保险理赔工作提出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宁波实际,就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迅速传达抗灾救灾工作会议精神
各保险机构要立即组织学习吴定富主席在2月14日召开的保险业抗灾救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查勘理赔工作。全行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想群众之所想,急灾区之所急,妥善做好受灾地区的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灾后的恢复重建。
二、采取多种措施,及时快捷地做好理赔工作
各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保险理赔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公司资源,认真部署和督促落实理赔服务措施,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在人力上,要向查勘理赔、防灾防损业务倾斜,向受灾严重的地区和险种倾斜。在物力上,要优先保证查勘理赔、防灾防损部门和人员的业务需要。在资金上,要保证现金流量充足,不得因资金问题出现拖赔、惜赔情况。在政策上,要针对本次灾情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简化理赔程序,切实提高理赔效率,充分发挥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的作用,适当调整理赔权限,加快结案速度。要做好理赔服务中的条款解释工作,避免因概念不清晰影响理赔工作。对受灾地区的保险赔案,只要与灾害有直接关系并在合理范围内,要能赔尽赔,绝不能惜赔、拖赔,甚至拒赔。
三、加强理赔服务合作,促进资源共享
针对大面积灾情后理赔定损专业人员紧缺,以及同一项目由多家公司共保的情况,有关保险机构要建立查勘定损专家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行业内的团结协作,充分调动和有效利用各种人力、物力,提高保险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做好现场查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一些没有排除险情的建筑物,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查勘定损。
为避免相同保险标的出现理赔流程不规范、赔付标准不一致的现象,防止对行业声誉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市保险行业协会要立即组织行业力量,就一些相同保险标的的理赔流程、赔付标准达成一致。
四、加强和再保险公司协调,共同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各保险机构要主动与再保公司加强沟通协调,反馈涉及本次灾害的再保险合同的相关赔付情况,确保赔款及时摊回,保证现金流的充足。各保险机构要认真核查以统括保单、异地承保和共保等形式承保的大型商业保险合同,要主动向灾区的被保险人询问损失情况,对受灾企业和客户要快速、及时地做好异地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五、全面总结、深刻反思这次抗灾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
这场罕见的灾害是对保险业应急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各家保险机构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服务水平的一次综合考评。抗灾救灾工作中也集中反映出保险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保险覆盖面不宽使保险业应对自然灾害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防重于赔”的灾害应对思路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防灾防损不到位增加了灾害带来的损失;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加大了灾害事故处理难度等等。各保险机构要认真反思、总结在这次抗灾救灾中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如何以这次抗灾救灾为契机,贯彻落实全保会、市保会精神,推动保险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并形成报告及时报送我局。
六、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保险机构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并及时向我局报送相关信息,介绍公司的抗灾救灾和理赔服务情况,宣传抗灾救灾的先进典型,增强人民群众的风险和保险意识。各保险机构负责人要加强对数据统计工作的领导,准确、及时的报送日报。
我局和市保险行业协会将深入抗灾一线,对各保险机构的理赔服务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并带领全行业及时研究解决各种重点、难点问题。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保险 抗灾救灾 理赔 通知
宁波保监局办公室 2008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