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保监复〔2008〕62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安保文〔2008〕50号)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开业;
二、请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办理相关公告手续。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产险公司 分公司 开业 批复
抄送: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
宁波保监局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印发